互联网贷款新规来了!消费贷额度收紧,经营贷松绑,影响有多大?
2020年4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通过《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贷款办法也称为互联网贷款新规,新规的实施预示着中国互联网金融进入了第二个发展阶段,也就是有原来的民营机构发起的网络贷款机构发展到由商业银行主导的互联网贷款业务。
互联网贷款新规有哪些亮点呢?今天我们给大家一一解读。
第一,明确了互联网贷款的概念
所谓互联网贷款,是指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基于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进行交叉验证和风险管理,线上自动受理贷款申请及开展风险评估,并完成授信审批、合同签订、贷款支付、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操作,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于消费、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通过互联网贷款的概念,我们可以明确互联网贷款有以下几个特点。
1、互联网贷款的放贷主体是商业银行,或者是以商业银行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其他具备贷款资质的机构联合筹建的放贷机构。
2、互联网贷款的模式主要是采取线上自动受理贷款申请,并且开展一系列的风险评估及完成其他贷款的核心程序。
所以互联网贷款主要是通过线上进行的,线下的贷款不能成为互联网贷款。
3、互联网贷款的范围主要是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具体来讲就是互联网贷款的借款用途只能用于消费、日常生产经营及周转这些活动。不在这个限定范围内的借款,不能使用互联网贷款。
4、互联网贷款的放贷对象是符合条件的个人或者是企业,对个人而言,其贷款主要是用于自己的消费贷。对企业而言,主要是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的周转等流动资金贷款。
所以互联网贷款所面对的企业应该是小微企业,这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危险的困境,应该是一个政策利好。
第二、已列举性的方式划定了不适用互联网贷款的贷款范围。
1、即便借款人的贷款申请是在线上进行的,但是对贷前调查,风险评估和授信审批等等核心环节的判断,主要是来自于线下的话,那么这类的贷款不能适用于互联网贷款。
2、商业银行发放的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如果质押品或抵押品需要进行线下评估或交付保管的话,这些贷款同样不能适用于互联网贷款。
3、固定资产贷款,因固定资产贷款涉及较多线下审查内容,不属于《办法》定义范围内的互联网贷款。
第三、明确了个人授信额度不得超过20万元。
互联网新规再次明确,用于消费的个人信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时还明确了一些条件。
1、个人信用贷款的款项只能用于个人消费,如果贷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本的,那么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2、如果个人信用贷款,是分期偿还本息的消费贷,那么贷款期限可以一年以上,不做明确的期限要求,但是先息后本的消费贷,期限不能超过一年。
3、对信用贷款的授信额度,商业银行可以制定差异化的授信额度。也就是说用于消费贷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可以对其进行风险评估,主要根据他的客户特征,客户的消费场景来专门制定差异化的授信额度。这样对消费贷就可以突破20万元的最高限额。
第四、松绑地域限制,明确城商行和农商行也可以开展网上互联网贷款业务。
互联网贷款新规对地方性的商业银行没有做出禁止,明确了地方性的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是其服务的对象应当主要限于本地的客户,应当谨慎开展跨区域的业务。
所以关注互联网贷款的读者朋友,可以去当地的商业银行去咨询一下,看看当地是否的已经开通了互联网贷款的业务。
第五,明确了合作机构的范围和定义
合作机构是指在互联网贷款业务中,与商业银行在营销获客、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支付结算、风险分担、信息科技、逾期清收等方面开展合作的各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电子商务公司、非银行支付机构、信息科技公司等非金融机构。
这些合作机构实际上也就是助贷机构。
今天先就互联网贷款新规的亮点解读上述内容,其他有关贷款限制和外包限制等亮点,我们再下一个章节再次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