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随意变更劳动者工作地点,律师:直接告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工作地点约定不明确是常事,目的就是为了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但是,用人单位真的可以为所欲为吗?
今天我们通过我所律师的胜诉案例来看:用人单位没有得到劳动者的同意,便随意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有什么法律后果?
张三是某用人单位的员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张三的工作地点。张三的工作地点开始在上海,后被调到北京,张三也实际到北京上班。后来北京的工作地点被撤销,用人单位要求张三回上海工作,张三不同意调动,未回上海上班。该用人单位便以张三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张三申请劳动仲裁后,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一审法院审理案件后,支持张三诉请。用人单位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知道,如果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工作地点没有明确约定,应以实际履行地为工作地点。用人单位变更工作地点,需经劳动者同意,劳动者明确表示不同意变更工作地点,并以实际行动不去用人单位变更的工作地点工作,此时用人单位若以劳动者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对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那么我们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1.首先向用人单位发钉钉消息或者向公司邮箱发邮件称自己不同意工作地点的变更;
2.不去用人单位变更后的工作地点上班;
3.申请劳动仲裁;
4.若仲裁失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时用人单位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就是想变相辞退劳动者,其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应该做好上述步骤,律师16601232889(同微信),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