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实际就是朝廷与官僚地主之间经济控制权的斗争
王安石变法是发生在北宋神宗熙宁年间的一场改革运动,有人说王安石变法的失败实际是政府与民争利,是个“乱国者”,这是对王安石的不客观也不公正的说法。
宋神宗继位的时候,国家的日子并不好过,主要有3点问题:
1、为了稳定社会秩序,抵御北方民族的南侵,宋初实行“养兵”之策,形成了庞大的军事体系;同时为了防止武将专权,实行“更戍法”,使得兵将不相习,兵士虽多但不精,对外作战时处于不利地位(“冗兵”)。军队、官员的激增导致财政开支的增加,使得本就拮据的政府财政更加入不敷出。
2、财政的亏空迫使政府不断增加赋税,除了缴纳名正言顺的“两税”之外,还有各种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给民众造成沉重负担,加之连年战事和频繁的自然灾害,百姓苦难,各地怨声不断社会矛盾加剧。
3、外敌的侵扰给北宋政权带来巨大的生存压力。北宋建国以后,就与东北边境的契丹族和西北边境的党项族连年发生战争,由于北宋政治腐败和军队软弱涣散,虽然耗费了巨额的财力和人力,但每每以失败告终。庆历三年(1043年),以范仲淹为首的“庆历新政”,历经一年即告失败,并未改变这一严峻形势。
宋神宗即位后,国家内部已经蕴涵着深刻的矛盾和问题。由于土地兼并现象严重,大批农民丧失土地,兼之富豪隐瞒土地,导致财政收入锐减,出现了立国以来少有的财政赤字,“百年之积,惟存空簿”。
以上情况王安石是十分清楚的,作为一个忧国忧民的官员,为了改变国家这种积贫积弱的局面,主张“变革天下之弊法”,通过变法让国家富国强兵。你能说王安石的初衷不好吗?
反对派攻击王安石变法最多的地方就是青苗法,这里重点说说这个青苗法。大家要知道农业社会要稳定,就是要把人固定在土地上,要有田耕,有饭吃,当然还有赋税上交。这是农业社会稳固的基本特征。中国朝代的更替实际就是一部农民起义史。为什么有农民起义?实际就是大量失去土地的农民,没有了饭碗从而变成了流民,最后实在是没有活路了只好揭竿而起,而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官僚地主阶级对土地的兼并。
王安石的青苗法就是解决这一问题。什么是青苗法?王安石在做地方官的时候就实行过青苗法。青苗就是春天还没有成熟的幼苗,因为春天正是秋天的存粮已经吃完,新种的粮食还没有长成,农民除了青苗没有生活的来源和资金。在之前,农民都是向地主借高利贷的形式来维持生活,而地主的高利贷利息很高,农民换不起就只能 变卖土地,恶劣的土地兼并就这样形成了。为了改变这种情况,王安石推行的青苗法就是在春天的时候,朝廷以比较低的利息借款给农民,农民以青苗做抵押,在秋收以后连本带利还给政府,青苗法既帮助了农民又增加了朝廷的收入。王安石这一做法开启了银行小额贷款的商业金融萌芽,可以说思维在当时是非常超前的。
然而,王安石推行的青苗法,为什么失败?主要是两方面的问题。
1、新法推行过于激进,推行急躁毫无变通,凡反对新法的官员就一律打击,在反对派中王安石并没有对苏轼、欧阳修这一类官员进行团结,最致命的是用人不察启用了一些改革派的官员,这些官员表面拥护新法,实际是混进革命队伍里的投机分子和坏分子,不仅新法推行没有起到好的效应反而起了坏作用,但王安石对这些不良官员没有采取严厉措施,以至于对改革伤害极大!
比如,有些地方的官员强迫农民接受新法,不管需不需要,都要强迫贷款,秋天连本带利一起还,造成农民的负担和反对。更糟糕的是为了保证还上贷款,地方官员强迫富农和贫农结成对子又让富农担保,但天不随人愿,青苗法推行以后有些地方出现自然灾害,为了还贷甚至连富农都逼迫的破产。在新法推行当中,还有地方官员借用推行新法从中贪利中饱私囊。有些地方造成的恶劣影响和坏作用却成为保守派司马光之流射向王安石的反动利箭和“朝廷与民争利”乱国的确凿证据。
2、新法改革打击了以司马光为代表的的官僚地主阶级的利益,他们当然要反对,这里说三个法。
青苗法让地主阶级丧失了放高利贷的财路,丧失了对土地兼并的财路。
免役法使本来不需要服役的官僚、地主阶级也要缴纳免役钱。
方田均税法为了防止官僚地主兼并土地隐瞒田产和人口,由朝廷丈量土地,核实土地数量,按照土地多少、贫瘠收税。这一改革由于官僚地主的反对很阻力,王安石变法失败都没有完成。
公元1085年,随着宋神宗的去世,王安石变法迎来了它最终的结束。伟大的列宁说:“王安石是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他在执政期间锐意变法,推行新政.但终因遭到保守派的反对和攻击而失败。尽管王安石的变法失败,但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对官僚地主阶级和大商人非法渔利也进行了打击和限制,对北宋以后的历史发展有着极大的影响。
回头看王安石的变法有他的历史局限性,但在那个时代王安石的思维是超前的。“摧抑兼并、均济贫乏”对于今天的中国贫富“两极分化”仍然有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