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过多的”关心“儿女的婚姻 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在现代社会,父母干涉婚姻的事似乎不可思议,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屡见不鲜。中国的父母“责任感”极强,但常常对儿女婚姻的干涉不讲理、不得法,而又使做儿女的无可奈何。若是不得到父母同意,有的长辈还会以“脱离关系”加以威胁,年轻人如果下决心彻底“背叛”父母,自己去创造新的生活,就不可能得到父母在经济、住房和其他方面的支持。
在情感咨询中有大量类似的个案,能够说明其后果:
个案1.梁先生,今年41岁,至今仍是孤身一人。他高大英俊,且多才多艺,是个姑娘们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他又有很好的工作,在某市司法部门工作,并且,在27岁那年就有了两居室的住房。那么,为什么不能结婚?就是因为他有一位“军阀作风”的身为军人的爸爸。梁先生交过一个女友,两人情投意合,但因为那女友的弟弟违法犯罪在服刑,虽然,并非重罪,马上就到了刑满释放的时间,老梁仍旧不同意:“怎么能与罪犯家联姻?你还是搞法律工作的?这样影响太坏,我和你妈都不会答应!"以后,他的那位女友出国深造去了,两个人也中断了联系。梁先生以后交的女友,前后足有一个连,但不是父母不满意,就是自己不满意。当他咨询时谈到:“现在,年届不惑,虽然感到孤单,但是情感上已经麻木不仁,再也没有那种想追求美好爱情的激情了!甚至我也不知道我该选择一个什么样的人做生活伴侣,我为什么要结婚。这样一个人过不是也很好吗?”
个案2.姜小姐结婚3年,却离了婚。当她来进行情感咨询时,谈到自己的恋爱经历:“我从小体弱多病,而且相貌也很一般。父母对我这独生女管得特别严,一再嘱咐我,找对象,可别找那种风流漂亮的‘花花公子',那样的人不定什么时候把你甩了。可偏偏第一个追求我的,就是一个身材相貌特别出众的男友,我那时年纪还小,经不起他的追求,就经常与他约会;可是父母千方百计想把我们拆散,甚至找到男友的家,说明女儿身体不好,两个人不合适。那男友只好退却了。这一打击,使我对恋爱婚姻失去兴趣,后来与父母介绍的这个人草率结婚;他倒是个很普通的人,可是结婚不到一年,他就有了情人;所以,我也不敢要孩子,如今实在过不到一块,只好离婚了。可是,我初恋的男友还没有结婚,他仍旧愿意与我结合,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他,真不知该怎么办?”于是,我鼓励梁小姐,不要放过这“第二次握手”的机会。
个案3.小强来自农村,为了逃避父母包办的一桩婚事,他不辞而别,一个人到城市来打工。小强在工作中认识了来自另一个省的打工妹小娟;小娟温柔可爱,而且干活非常泼辣能干,她还鼓励小强与她一起参加成人大学的学习,两个人感情越来越深。当他写信告诉父母时,父母却回信说:“给你订的婚事花了,上万元彩礼,那个姑娘又是很漂亮的;虽然文化低点儿,可她家搞运输,有汽车有钱,今后你有好日子过。你不同意这门婚事,就别回来见爹娘...我鼓励小强说,自己的婚姻要自己做主,不能昧心地屈服父母;钱的损失是小事,一生的幸福是大事。
父母干涉儿女婚姻,往往还是振振有词,认为是为了孩子的未来幸福,但他们很少考虑年轻人的情感,持挑剔和苛求的态度,往往将自己的观念和不现实的择偶观强加于儿女。尤其应该指出的是,年轻人也会不知不觉受到父母的影响,造成择偶的被动与困惑,以至贻误终生。明智的父母,应该允许儿女去广泛交往,充分比较和选择;父母可以做儿女的恋爱婚姻的顾问、参谋,但是不可将自己的意见当做“法令”。尊重儿女的人格和情感,与孩子认真讨论问题,也可以用各种方式来了解异性朋友的为人处事,但不可夸大对方的弱点与缺点;更重要的是,恋爱与婚姻的成功是一种男女合作的创造,当事人应该有自己的主见。有的青年说,恋爱是“婚前选择我爱的,婚后爱我所选择的’;“缘乃天地,分乃人为”;“只要我们真心相爱,生活就会更精彩”;"心动不如行动”;“爱情像音乐,和谐是美”。
所以父母还是不要过多的干涉儿女们的婚姻,应该让年轻人去自主地追求自己的所爱!年轻人也不要过多的受父母的影响,只有走过了才知是苦是甜。即使错了也不要怕,父母一直留在原地等你,不离不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