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卓养父母的罪过远不止买了人家孩子这一件事
14年前人贩子拐走了孙海洋夫妇的孩子,14年后买家又彻底掠走了他们的孩子----引言
“我都听我儿子的”——任何一个人听到这话,脑海中浮现出的都会是一个对孩子百般疼爱呵护的慈母形象,没有人会把这话和残忍抢走别人孩子的人贩子联系在一起。
说这人是人贩子还不太妥当,通常在拐卖儿童的刑事案件中,最终“买回”孩子的所谓“养父母”都有一个称谓,叫“买家”。因为买家没有参与前期对孩子诱骗拐走的过程,他们只做了最后一个步骤:从人贩子手里“收养”一个孩子,尽管这个“收养”多数时候都是有偿的,但因为他们只做了“购买”那一步、成为那个被偷来的孩子的养育者,因此,对拐卖妇女儿童深恶痛绝的人们给这些人起了“买家”这个代称。
电影《亲爱的》原型孙卓就是一个被人贩子“送”给买家的孩子。这些天大家都在讨论孙卓和符建涛的选择,人们的观点渐渐两极分化为:夸赞与亲生父母双向奔赴的符建涛沉着冷静、批判打算回到养父母身边的孙卓无情无义。
人们争论的焦点在于孙卓为什么不能像符建涛一样立即决定回归到亲生父母身边。讨论越来越激烈,没有人去关心这两个孩子在短短十几年的人生里,即将面临第二次亲情分离带来的沉重打击。
想理解被拐孩子为什么做出所谓“认贼作父”的选择,则要细看孙卓养母在接受采访时的一番言论,这番堪称是2021年度最婊最茶最杀人诛心的发言,等于直接向孙家夫妇宣战:孩子必然选择我,你们就算找到了也无法将他带走!
买家养母之所以有底气在媒体面前拒不认错、有信心孩子一定会继续跟着她,在于漫长的14年里,她熟知孩子的心性、脾气,她知道什么样的话术能够把握一个孩子的内心,这场仗她笃定能赢,她赢在了“养恩大于生恩”这个残酷的人性感受上。
我们先来温习一下孙卓养母接受采访时言论的核心部分:
“孩子是我收养的”、“说是离婚了弃养的孩子”、“我都听孩子的意见”、“他自己有思想、能独立分析”“他愿意回哪边就回哪边”、“我想一切都为了孩子给孩子供到读完大学”。
来给大家解读一下她的话:
1、“孩子是我收养的”—— 买家养母的内心到底有多强大呢,当记者采访问到 “有害怕他亲生父母来找他这一天吗?”,买家养母的反应实在出人意料:“你说这个我就不赞成了!孩子是我收养的!”这个不赞成说得干脆利落、没有十几年的自我催眠绝对不会如此脱口而出,这不禁让人联想起一个强奸犯在面对记者询问他欺凌女性的心理时他给的答案,那位强奸犯的反应跟这位养母如出一辙,他反问记者:你怎么能这么问呢?阿弥陀佛!
罪犯的脑回路就是这么奇葩,“收养”这个词一下子就把“买卖“变成了慈善,那问题是你从谁手里“收养”的?你的亲戚千辛万苦从遥远的地方偷来一个孩子就是为了“送”给你,而且还瞒着你说这孩子是被离异夫妻抛弃的?那你亲戚图啥啊,他从祖上八代开始欠了你八百吊钱吗?
可是明知道说“收养”这话全天下的人都不信,那她为什么还样强调收养?除了为逃避法律的惩罚以外,还因为只有这么说,才能不断把“养”这个词深入到孩子的心里,孙卓才会在这个关键时刻不断回忆他被养育的过程。
2、“收养时人家说这是离婚人家弃养了的孩子”——人性中,疑心人人都有,但是在有些巨大的痛苦面前,只要撒谎的一方坚定地撒谎,被骗的一方就会找一万个理由相信这个谎言。
这位买家养母真是深谙人性,她只要坚定地重复这个谎言:亲戚说了孩子是被弃养的,那么孙卓就会在心里隐隐约约地相信养母也是被骗了,自己还是被养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好心收养的。
这堪称厚黑无耻至极:作为买家,我深信自己的谎言,因此我不必内疚我不必心怀亏欠,亲生父母丢了孩子是你们活该,我给你们养这么大你们应该感谢我、怎么反过来还要告我???
在这里歪个楼,真是要给隔壁头脑清醒拎得清楚的符建涛生母点个赞:符建涛生母在接受采访时曾对符建涛的养父母隔空说了这么一段话,大意是自己无法谅解对方,假如真的是自己的孩子走失了买家捡到了,自己不光不要回孩子,还得给抚养费感谢你们的辛苦培育,可是孩子是你们拐走的,我无法原谅。
所以,孙卓养父母无论如何也无法理直气壮说出“孩子是我捡到的走失的孩子“、他们无论如何巧言令色,都避不开明知道这孩子是从人家亲生父母手里拐来的这个事实。
既然无法避开这个事实,那就歪曲这个事实。在十几年共同生活、有着共同习惯和相似相序的心理活动的情况下,年仅18岁的少年在这个命运的关键路口,是容易倾向于养育他的一方的。买家的这一招避实就虚,实则是在收买人心。
3、我都听孩子的意见、他自己有思想、能独立分析、他愿意回哪边就回哪边、我想一切都为了孩子——这一段话是以退为进,真怀疑这买家学过危机公关、PUA术和孙子兵法,这一套组合拳打的多妙啊,第一句就在旗帜鲜明地告诉孩子:你看,养母对你多好啊,我都不说强迫你改变自己的生活我怎么可能是那个让你骨肉分离的始作俑者;第二句就与第一句环环相扣,妈妈这么好你看不出来吗?你难道不能体谅我的好吗?你难道忘记你两个姐姐想吃一根烤肠我都不让可是你想吃我能一口气给你买十根吗?我一切都为了你、我如此深明大义你还不选择我,那是你无义啊!
但这位精明的买家有没有想过,这件事情的热度降下来之后,当大家的生活都归于平静,等孙卓走得更远看到更宽的世界真的有了独立分析和思考能力时,他一定会发现一个真相:买家养父母所谓的尊重孩子去见亲生父母、陪伴孩子去见亲生父母的这个行为,根本不是什么深明大义,只不过是在法律面前的迫不得已,如果没有法律的威严震慑,养父母绝对不会吝惜再一次带着他远走高飞,毕竟他是养父母家重金买来的传宗接代的男丁啊!
没错,亲生父母的宝贝,不过是买家眼里一个传宗接代的工具。
4、希望供他读完大学——这是典型的再增加对他的感情和物质投资,方便以后更好地对孩子进行无形中的持续道德绑架,同时也是延续了前面的感情牌,至此,一个“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孩子”的慈母牌坊在孙卓面前树立得伟大且光辉,18岁的小孩儿,之前对自己身世一无所知,在这一刻,他实在没法做到一下子跟自己的养父母剥离,让他选择在此刻决绝地离开养父母,那等于让他再次成为“弃儿”,这一次不是没人要他,而是离开养父母他就没有了持续又熟悉的亲人了,亲生父母固然有血缘关系,可是生活习惯、方言口音都不相同,心理上的种种默契已于14年前被割裂。他不选择养父母,他就等于开始了一段心灵上的巨大孤独期和漂泊期。
这太痛苦了——对一个孩子来说,这个选择太痛苦了,要去面对自己从前不过是被买来的一个传宗接代的男孩这件事、要去面对自己过往14年都活在欺骗里这件事、要去面对养育自己的人必须离开自己这件事,这跟削骨剥皮一样让他为难。
伤害远不止于此,对于孙家来说,14年前孩子丢了是一次打击,可那孩只是孩子丢失了;14年后发现人事两非非、自己与孩子除了血缘一切皆陌生时,这才真正是孩子“丢了”的开始,也才真正是漫长又无望的“找回”孩子的开始。
如果说14年前孙家的痛苦还只是如何“找到”被拐走的孩子,那14年后孙家的痛苦则是如何找回被“掠夺”了的孩子:中间缺失的14年是人生中最最重要的童年与少年,这根本就无法弥补啊!
买家在14年前抢了孙家的人,又在14年后诛了孙家的心!
因为这个痛苦的结果,买卖必须同罪:买家是多了一个孩子,可是对于亲生父母和这个孩子来说,人生却多了两次撕裂且完全无法弥补。
这个罪业,无法用简单的“我养育了、我很辛苦”来代偿!
最后,作者还想表达一个观点:养恩与生恩同样伟大,但是以他人毕生的痛苦为代价的养恩那不叫恩,那叫有毒的蜂蜜,应当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