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安全退出机制(二)
破产
破产是什么?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
破产的特点:
需要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依据司法程序指定管理人进行破产清算。
因其司法的程序性比较明显,所以破产的周期较长。破产与否的标准不取决于企业股东,而是由《破产法》规定的破产事由,所以申请破产很有可能不成功。
破产的程序:
申请前的材料准备: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4.破产申请书(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受理户的程序:
申请破产(债务人、债权人)→法院裁定受理→指定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审计、评估→接受债权申报→召开债权人会议。
法律效果:
1.债权人通过破产分配未能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予以清偿。
2.破产企业未偿清余债的责任依法免除。
发布:广为企业服务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