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意义
人们都有这样的情感,人们讨厌懒惰的人,而喜欢勤快的人,这是人们共同的情感,因为,懒惰的人不知劳动,不知道帮助他人,却要事事依赖他人,自然不讨人喜欢。而勤快的人可以帮助别人解决问题,也就容易接近,容易交往。
人们都生活在一起,总有一些事情是自己解决不了的,这时候别人的帮助就是必要的,有一种吸血蝙蝠,数千只生活在同一个洞穴中,有时候一些蝙蝠没有吸到血,其它的蝙蝠就会喂它们自己吸的血。这样整个蝙蝠群体才能更好的繁衍下去。
固然,你勤快一点,乐于助人一点,容易与他人建立良好的关系,可是,在我看来,这并不是我们劳动的意义。有乐于帮助他人的人格类型,他们也不是毫无私心的为别人奉献的,他们潜意识中是知道帮助别人利于交往的,如果这种类型的人帮助你,而你不接受时,他们便会怀疑自己,内心受到打击。人与人的交往中有一种互惠原则,你给予他人便利,他人也会帮助你,这种劳动不是纯粹的为了奉献为了帮助他人,而是基于别人也会帮助自己的前提下的。这不应该是劳动的意义,而应该成为劳动过程的附属品。
人们不应该为了得到便利而帮助他人,而是基于更重要的目的而进行劳动的过程自然获得与他人的友好关系。
人之所以要动,要劳动,应该是因为一些精神,一些思想。
第一是因为人们要实现自己的价值,马克思说价值是对他人的奉献中产生的,也就是说实现自己的价值并不需要他人的回报,只需要自己为他人提供帮助就够了,我认为这是互惠原则的进化版,价值就是一种感觉,是人类长期互惠共存中发展出来的,它并不需要他人的回馈,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便有一种满足感。
第二是因为自己的快乐,快乐=物质基础+创造活动+个人快乐基准,每个人生来便有一定的快乐基准,物质基础指的是可以满足个人生存需要的生存资料,而最重要的便是创造活动。穷人觉得有钱人的生活更快乐,但是,实际上人们的快乐程度受财富影响并不大,当你中了彩票的时候可能那几天都很高兴,甚至有人疯掉,但是,当你慢慢适应了有钱,你的快乐程度还是和之前差不多。而创造性活动不一样,当你投入到一件事情中去时,去做一些脑力或者体力劳动时(你可以获得积极反馈的活动)你会的到源源不断的快乐。这便是劳动的价值。
那么,游戏,刷剧难道就不是让人投入的活动吗?不是一样可以让人快乐吗?游戏和现实活动的快乐并不一样,游戏不会产生价值,只有一些反馈刺激你的大脑分泌多巴胺,这样的快乐是虚无的快乐,对自己对他人没有实际用处。再者,我们玩的游戏,看的娱乐剧都是被别人所事先设计好的,我们只能被动的娱乐,而自己的创造力无从体现。
游戏和刷剧,与劳动有本质的区别,它们无法代替劳动为我们创造快乐,我们也不应该在继续被它们束缚,应该开展自己的创造性活动,并尝试从中得到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