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担保人,借款人死了,出借人起诉自己,赔还是不赔?
担保人大家都明白,为借款人做担保,如果出现借款人换不上前的时候,担保人就需要承担连带的责任,那借款人死了,怎么办呢?
小仙女来说一下看法,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并没有“人死债消”的说法。虽然债务人已经死亡,但是根据“概括继承”的法律制度,其合法继承人需在所继承遗产的价值范围内,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因此,你可以申请追加债务人的合法继承人为共同被告,让他在所继承遗产的价值范围内,先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当然,如果债务人没有遗产或者所留遗产不足以清偿所负债务的,那么保证人就要另外寻找救济途径了。这时候可以考虑一下是否已经经过了保证期间,而保证期间根据是否有约定和保证方式略有不同。
如果是一般保证没有约定保证期间,那么保证期间为六个月。如果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都没有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那么一般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就已经过,保证人的保证债务就此消灭。
如果是连带保证没有约定保证期间,那么保证期间为六个月。如果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都没有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那么连带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就已经过,保证人的保证债务就此消灭。
最后,由于此类案件比较复杂,具体应当采取何种救济方式、某种救济方式应当如何主张,还要仔细研判当初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只有掌握了所有重要信息,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制定最有效的救济方案。
你们认为担保人应该怎么办呢?如果大家也遇到了问题,有此类的损失纠纷,好律师网在线咨询也许也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