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说法】平反冤假错案:信访被终结后,真就无路可走了吗?有多条路
在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在经过长期的信访之后,会接到一纸信访终结书。接到这份信访终结书之后,他们就开始绝望了,说:既然已经终结了,那还有什么办法能帮助我伸冤呢?我是不是只能够就此而止了呢?我还有没有其他可救济的途径了呢?
今天我要告诉大家的是,就算你接到了这份终结书,其实你还可以继续去为自己的冤假错案申诉、信访。只不过我们要换一种方式:
第一,我们可以向作出终结书的单位的上一级部门去反映。因为上一级部门对这个终结书本身,也是有权利做出新的裁决的。
第二,我们可将案件公之于众,将咱们的委屈,和与委屈相关的证据都公布出来,让老百姓去评个理儿。因为咱们中国人,经常爱讲天理、人情、国法。
国法是位于三个层次中第三层次,它实际上是一个最低的层次。而天理和人情,这恰恰是高于国法的。所以我曾经在一期节目中讲过,天法、地法和人法,人法说的就是国法。
而天法,讲的就是一个常识,公众的基本的朴素的认知。也就是公众认为你这个事情,它不符合天理,所谓不符合天理,也就是说不符合大家的朴素的认识。基本的正义。
第二个呢就是人情,我们为什么经常讲“法无外乎人情”?也就是它要能够让人们理解。假如说一个裁决的结果,连普通老百姓、连很多的普通老百姓,都不能够理解的话,那么这一份依据国法做出的裁决,它可能就是有问题的。
因为一个案件的裁判,不仅仅法官是裁判官,历史也是裁判官。事实上,在历史上的很多的案件,在当时都已经盖棺定论了。可是时过境迁之后,甚至数百年之后,又被平反昭雪。这种昭雪它所依据的已经不是国法,而是天理和人情。
历史上很多著名的冤案,比如说岳飞、袁崇焕等等。这些案件其实最终都是依据的天理和人情。当然,在那个时候也有那个时候的国法。只不过由于民众对这些案件的深刻的感知,由于民众强烈的呼吁,所以最终历史都给了他们清白,甚至给了他们赋予以英雄的称号。
因此,咱们在打官司的时候,一定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如果你接到了这份终结书,那么去找上一部门。你也可以向司法机关进行申诉,也可以通过媒体或者是社交媒体,将自己的案件放到阳光之下。让老百姓这杆秤,去量一量、去称一称,到底是谁轻谁重?谁赢谁输?谁正义谁非正义?谁对谁错?
(本文根据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曹说法·冤假错案系列】视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