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个人独资企业、一人公司、有限合伙及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站在创业初期的法律风险筹划角度,创业模式及企业组织形态是创业团队首先必须考虑的重要事情。
我国现行法律下关于企业组织形态选择主要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等几种形式,不同的组织形式各有利弊,需要创业团队结合自身的出资规模、今后追求的经营规模以及税负承担进行全面衡量,综合考虑。
下文魔都律匠将用表格的形式对比分析个人独资企业、一人公司、有限合伙及有限责任公司各自的主要区别,方便创业团队决策之用。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它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广义上的一人公司不仅包括形式上的一人公司也包括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只有一人,其余股东仅为持有最低股份的挂名股东。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企业财产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这类企业,由一个自然人独自出资,一般资本数额较少,企业规模较小,承受风险能力较差。其在组织上的设立、终止条件和程序比较简易,经营管理上出资人依法享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所得利润归出资人独立享有,同时出资人要独立的承担无限责任。
从字面上理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似乎非常相近。但是以上两者在法律实质上却存在很大的差别,两者的区别可以见下图汇总:
二、有限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对于有限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魔都律匠认为从创业者对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入手,更能清晰地剖析两者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还是有限合伙?由于有限合伙是相对于普通合伙而言的,故在对比中有必要加入普通合伙。